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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東醫院獲核可執行記憶型T細胞治療

亞東醫院獲核可執行記憶型T細胞治療

亞東紀念醫院自今年二月獲衛福部正式核可執行記憶型T細胞治療,共可執行九種癌別;亞東紀念醫院肺癌團隊召集人暨胸腔內科主治醫師、細胞治療中心張晟瑜醫師表示,曾收治一名六旬翁肺癌復發多次,藉由癌症免疫細胞合併標靶治療找到新希望。由於癌症免疫細胞治療為較新穎、創新的治療方式,目前自費金額較高,若民眾對於癌症免疫細胞治療有興趣但經濟上難以負擔,目前也有許多臨床試驗正在進行中,也可主動與主治醫師討論並詢問。

曾收治一名復發性的非小細胞肺癌的六旬老翁,一開始該患者是使用標靶治療,雖然一開始治療時腫瘤有控制,但長期使用標靶後卻出現抗藥性,癌症又再次復發,在與張醫師討論評估後,自費嘗試記憶型T細胞治療合併標靶治療,至今已穩定控制癌症近一年,且未有復發的情形。

亞東紀念醫院自今年二月獲衛福部正式核可執行記憶型T細胞治療,共可執行九種癌別,包含第四期腦癌、第一至三期或四期的非小細胞肺癌、乳癌、肝癌、大腸直腸癌、胃癌、腎臟癌、卵巢癌與頭頸部鱗狀細胞癌。

亞東紀念醫院肺癌團隊召集人暨胸腔內科主治醫師、細胞治療中心張晟瑜醫師表示,記憶型T細胞治療在臨床上,除了單用外,也可搭配患者舊有治療合併使用。如:化學治療、放射治療後一至三日可進行癌症免疫細胞治療或與標靶治療、賀爾蒙治療同時搭配使用等。如何銜接與搭配既有的癌症治療,需經過臨床腫瘤醫師嚴謹的規劃,而目前僅開放一至三期標準治療無效以及第四期實體癌癌症患者自費嘗試使用。

此外,隨再生醫療法規鬆綁,越來越多細胞治療供應商快速進入市場,在選擇細胞治療管道時,也將成癌症患者的重要課題。張晟瑜醫師建議,民眾在挑選合適的癌症免疫細胞治療時,應掌握三大守則:一、確認是否具備國際或國內大型臨床試驗資料,二、細胞製備環境是否具國際GTP級實驗室認證,三、治療應選擇具衛福部核可院所執行,選擇衛福部核可院所之細胞治療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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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台灣新生報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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